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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由中华民国全国青年创业总会及中华民国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
主旨:由中华民国全国青年创业总会及中华民国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全国联合会主办;本会协办之,订于107年10月2日假新竹市劳工育乐中心二楼大礼堂举办,意者请至网站报名参加。名额有限,请尽速报名。 二、 日期:107年10月2日(星期二)下午二时至五时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专业性劳务之提供如符合以技艺自立营生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专业性劳务之提供如符合以技艺自立营生、自负盈亏并负担执业之成本及费用等要件者,始属执行业务所得;如劳务之提供具专属性、从属性、受雇主指挥监督及竞业禁止规范等特性,则属薪资所得。 该局举例说明,吴君97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取自A公司之执行业务收入457147元,经该局以系争收入属薪资所得,乃归课其97年度综合所得税。吴君不服,主张其代理A公司承揽保险,该笔收入应属执行业务所得,案经复查、诉愿均遭驳回
南区国税局表示,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成本及必
南区国税局表示,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业经财政部于106年2月7日发布,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其创办人、设立人或实际所得人如未依法办理结算申报,或未依法设帐记载并保存凭证,或未能提供证明所得额之账簿文据者,依下列标准计算其成本及必要费用: 一、民营汽车驾驶人训练机构:为收入之65%。 二、文理类(升学、语文、法商及其他)补习班:为收入之50%。 四、私立托婴中心、幼儿园:为收入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