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
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前,失业保险费法定缴费比例是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和支付,是劳动争议中最常见、最敏感,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发展趋势看,身份性争议逐步让位于经济性争议,传统的“给钱也不肯走人”的理念,已被“走人不要紧,只要你赔偿”的观念所代替。 为什么说它又是一个最复杂的问题呢?我先说一件事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0号)、《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黄就办〔2020〕8号)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为便于准确理解有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失业补助金是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为应对疫情影响,在特殊时期出台的特殊政策,具有明显的救急救困性,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失业补助金快速便捷地发到失业人员手中,以缓解其基本生活压力,回应群众期盼,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只可申领1次,不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6、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8、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9、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10、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全市失业保险缴费人数为10.92万人。 2019年1-6月,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825.34万元,其中:基金征缴收入为3121.05万元,利息收入为560.29万元,其他收入为5.78万元,转移收入138.22万元。 2019年1-6月,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966.12万元,其中:支付失业金1058.5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65.01万元、稳定岗位补贴503.90万元、技能提升补贴35.70万元、一次性求职补贴89.00万元、生活补助金3.15万元、一次性生育补助4.61万元、招用领金人员补贴0.24万元、价格临时补贴3.52万元
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就业群体,也是影响就业工作的重要因素。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就业问题,对于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底。 企业可向当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返乡入乡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返乡入乡创业服务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推出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多项举措,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扶持是重要支撑。《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