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重划
本处105年业务年报系辑录当年同仁执行业务绩效,含括市地重划工程、区段征收公共工程、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农地重划、早期农水路更新改善工程之规划、设计及施工监造,并协助有关机关及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代办与职掌有关之工程采购专案管理、都市计划桩位测定和地形测量等;本年报除将本处办理各项业务之成果以系统方式呈现外,亦期盼同仁回顾过去同时更展望未来,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以专业技术赓续推动土地重划的各项业务 本处108年业务年报系辑录当年同仁执行业务绩效,含括市地重划工程、区段征收工程、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农地重划、早期农水路更新改善工程之规划、设计、施工监造、专案管理、都市计划桩位测定、地形测量,及协办不动产服务业管理与辅导业务等;本年报除将本处办理各项业务之成果以系统方式呈现外,亦期盼同仁回顾过去同时更展望未来,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以专业技术赓续推动土地重划的各项业务。 本处104年业务年报系辑录当年同仁执行业务绩效,含括市地重划工程、区段征收公共工程、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农地重划、早期农水路更新改善工程之规划、设计及施工监造,并协助有关机关及各县(市)政府代办与职掌有关之工程采购专案管理、都市计划桩位测定和地形测量等;本年报除将本处办理各项业务之成果以系统方式呈现外,亦期盼同仁回顾过去同时更展望未来,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以专业技术赓续推动土地重划的各项业务。
本处111年度开发队工作考核业于111年12月办理完竣,本次考核前3名为:第1名中区第一开发队、第2名南区第一开发队、第3名南区第二开发队。 林处长庆玲于111年12月27日111年第12次处务会报上,逐一颁发奖牌及奖金予荣获前3名开发队,嘉许其对各项业务推动之辛劳及用心,同时也期勉各开发队未来能积极在各项工作上精益求精、自我超越。 本处会同新竹县政府办理新竹县新埔镇关埔自办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区重划工程施工查核(第2次)作业
农村社区土地重划是针对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的乡村区、农村聚落及原住民聚落,透过整体规划,依照社区居民认为为达现代化生活机能与防灾安全考量,增设或改善道路、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公园、绿地、广场及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或留设社区活动中心、集货场用地,并办理地籍整理,解决土地权属复杂问题,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农村社区土地重划主要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自76年开办以来,本处即接受地方政府委托办理先期规划、工程设计及施工监造等作业,直至94年度起本处办理“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四年(94至97年度)示范计划”及“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六年(98至103年度)示范计划”后,作业模式改为由本处编列预算补助地方政府办理,推动农村社区土地重划业务,94至103年底止计补助地方政府办理先期规划41区,面积306公顷;非都市土地开发许可26区,面积181公顷;工程设计20区,面积150公顷;重划工程18区,面积118公顷。 考量上开六年示范计划尚有未完成地区需赓续办理后续作业,且为结合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推动之农村再生计划办理农村社区土地重划,故自104年度起本处补助地方政府办理农村社区土地重划所需中央补助经费由农村再生基金支应,且拟办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先期规划地区之选定须位于已核定农村再生计划地区之范围内,104至110年计补助地方政府办理先期规划6区,面积46.56公顷;非都市土地开发许可2区,面积10.54公顷;工程设计3区,面积20.08公顷;重划建设3区,面积20.08公顷;测量及地籍整理3区,面积20.08公顷
财政部日前表示,经都市计划划定的公共设施保留地,若遭税捐机关以一般用地课征地价税,且未享有免征地价税优惠者,纳税人溢缴的地价税可无限期退税;若因未检附重划证明文件而未获减征者,只有五年内补附证明者,才能申请退还溢缴土增税。 财政部指出,依据土地税减免规则第22条第3款,凡公设保留地应由稽征机关依地政机关通报资料,按实际使用情形依法定税率课征或免征地价税。按现行土地税法之规定,公设保留地除自用住宅用地,均按0.6%税率课征地价税;若未做任何使用,并与使用中土地隔离者,则免征地价税或田赋
相关单位:秘书处、民政局、社会局、劳工局、地政处、兵役处、人事处、政风处、研考会、诉愿会、法规会、原住民事务委员会、公训中心、松山区公所、大安区公所、中正区公所、信义区公所、万华区公所、南港区公所、大同区公所、中山区公所、内湖区公所、北投区公所、文山区公所、士林区公所、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印刷所、住福会、中山堂管理所、孔庙管理委员会、文献会、广慈博爱院、阳明教养院、浩然敬老院、殡葬管理处、测量大队、土地重划大队、军人公墓管理所、劳动检查处、就业服务中心、职训中心、劳工育乐中心、松山地政事务所、大安地政事务所、中山地政事务所、古亭地政事务所、建成地政事务所、士林地政事务所、松山区户政事务所、信义区户政事务所、大安区户政事务所、中山区户政事务所、中正区户政事务所、大同区户政事务所、万华区第一户政事务所、万华区第二户政事务所、、文山区第一户政事务所、文山区第二户政事务所、南港区户政事务所、内湖区户政事务所、士林区户政事务所、北投区户政事务所 数字化格式:application/pdf
督导各直辖市、县(市)市地重划、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及区段征收工程检讨分析报告(110年7月至111年6月) 本处对于市地重划、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及区段征收公共工程,无論规划、设计、施工监造或是专案管理皆有多年丰富经验,103年施工查核成绩获甲等比例为75%(24件/32件),鉴于目前直辖市、县(市)政府中除台北及高雄2市设有土地开专责单位外,其余直辖市、县(市)政府之地政单位编制专责工程人员普遍较少或无,及内政部中央主管机关过去督导直辖市、县(市)政府系以行政作业面为主,为能辅导及提升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市地重划、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及区段征收公共工程施工品质,本处遂于104年起研拟“各直辖市、县(市)市地重划、农村社区土地重划及区段征收工程督导实施计划”,邀请内政部及办理土地开发公共工程之直辖市、县(市)政府共同研商,并于104年5月25日经内政部以内授中办地字第1041304128号函准予办理在案。本处自104年8月起依前开核定督导实施计划办理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所辖相关土地开发公共工程(在建标案)督导作业,并对督导后之结果进行检讨分析及研拟具体改进措施建议供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政府參办,藉以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