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
北京绿茵蓝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蓝天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为了承揽绿化工程项目,先后7次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史贵升行贿共计179万余元,还分9次共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政委徐海峰行贿共计116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绿茵蓝天公司罚金200万元,蒋某有期徒刑3年。此前,史贵升已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我国《产品质量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增加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明确产品质量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明确了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激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参与市场竞争的措施;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产品竞争能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所谓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显示,截至2022年7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共计33.2万余人,比2013年扩大了将近3倍。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代表性进一步增强,司法民主的覆盖面大大拓宽。 这份报告显示,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以来,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215万余件、民事案件879万余件、行政案件78万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3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本文摘要:一、老赖判刑后还用还钱吗?1、老赖被法院判刑,属于刑事犯罪,但仍然要负担民事归还责任。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讯断、裁治罪】对人民法院的讯断、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老赖判刑后还用还钱吗?1、老赖被法院判刑,属于刑事犯罪,但仍然要负担民事归还责任
11月29日讯 昨天凌晨的欧冠小组赛,阿贾克斯客场挑战雅典AEK。比赛期间,体育场内发生了照明弹和汽油弹爆炸事件,随后客场球迷还与警方和雅典AEK球迷发生了冲突。目前,欧足联已经对两队提出了指控
郭志玲茂名在线图广东茂名市纪委10月27日通报称,日前,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化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有期徒刑11年。电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郭志玲在担任化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3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郭志玲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饶市广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6月13日晚,网民陈某通过抖音进行网络实名举报广丰区人民法院刘日进、周罡红两位庭长执法不公,广丰区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全面核实调查。 经调阅卷宗,原告陈某与被告夏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17年4月14日向广丰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9万元,一审由刘日进法官承办,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上诉,并提供借条一份作为证据,二审上饶市中院发回重审
中宏网山东2月2日电 近日,烟台银保监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莱州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中华联合莱州支公司存在拒保摩托车交强险问题。 2021年9月9日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到中华联合莱州支公司采访摩托车交强险投保情况,工作人员称“系统不大好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实际情况系统无故障,可以出单
法院取保候审意味着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用被拘留在看守所,但是需要交纳保证金才能够实施。取保候审要判刑,只是判刑可以从轻处罚。取保候审期能抵拘役
2015年6月9日下午,法律史研究群2015年第3期(总第11期)学术活动在后附楼二层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主讲人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李启成副教授,主题是“反思清代细故案件中的法律渊源问题——对祭田案件的审理为例”。 李启成从分析清代有关祭田的50件案例入手,发现官府倾向于适用更具灵活性与概括性的“情理”和“惯例”,国家正式律条没有直接适用,由此提出,传统中国律法的“威慑教化”功能,进而扩展讨论了西方法学概念“法律渊源”、传统儒家对“刑”的观感、“威慑教化”与确定性等问题。李启成认为,大体而言,在命盗重案里,成文规条直接运用频率较高,依法断案的特征较为明显,“法律渊源”具有较高的适用性和解释力;在“细故”案件中,将“情理”、“惯例”等视为“法律渊源”,难免牵强附会,忽略在判决背后发挥“威慑教化”功能,成文法条成为“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