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提示】败诉节点一、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拒绝订立;败诉节点二、在劳动者符合法定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默认接受,但用人单位没有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时隔数月或者数年,劳动者突然要求公司从该固定期限合同订立之日开始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败诉节点三、劳动者口头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劳动者的意思订立,但未保留劳动者提出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证据,履行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反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系劳动者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商标异议程序和其他民事诉讼程序相同,以提交证据材料的原件、原物作为常态。但是,并没有必然排除复印件作为证据的效力,反而是在一定条件下确认了提交复印件的合法性。我国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民事证据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制定,供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005年5月17日,田某到日照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车工工作。双方约定,田某的月工资根据计件与计时的方式结算。2016年1月,公司发现,在单位2015年的生产量低于2014年的情况下,田某2015年的工资反而超过2014年,于是以田某存在虚报生产量、恶意骗取超额工资为由,从田某2016年1月的工资中扣发了3900余元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戚怀民涉嫌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戚怀民利用担任淮北市纪委副书记、淮北中院副院长、院长、阜阳中院院长、宿州中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的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81.922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戚怀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大兴法院发出该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近日,北京大兴法院采育法庭郭艳飞法官团队依据本法,分别向两起离婚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了该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受理案件中,原告均提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一直为商标权利人、相关公众以及商标学术理论界、实务界关注。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认定并保护驰名商标以来,商标法已经先后修改了3次,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相关部门规章也相应制定修改了4次,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认识也随之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随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发展,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制度的理念已逐渐被社会认知
“鲤鱼”菜籽油打赢商标侵权官司,获赔10万! 如今食用油市场竞争激烈,“傍名牌”成了很多小企业的“捷径”。有的企业在注册及使用商标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让自己的商标或标识看起来像那些知名企业的品牌。 切莫心存侥幸,相似商标或标识也会构成侵权
出轨能否作为离婚的理由?我们从两个角度进行讨论。 从原告起诉的角度看,当然可以!对方都已经出轨了,我们没法一起继续生活了,原告以对方出轨为理由要求离婚,这没毛病!这是原告的诉讼权利,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要求离婚,原告说了算。 但从法院审理判决的角度看,出轨不一定能够成为离婚的理由
ObserveIT甫于2014年第二季方推出5.6.9版,增加Unix和Linux环境平台第二道认证、DBA行为分析等各项功能、并大幅降低CPU在Windows Agent环境之使用量,而于第四季更积极推出5.7版,全力加强其监控、侧录、分析功能之严密性与完整性,并持续优化资源控制,突显其产品迅速侦测与回应、以及与其他资安系统整合之技术弹性与优势。 近来全球对于资安防范与控管机制的需求急遽攀升,2014年Gartner资安与保密研究副总Andrew Walls于其近期的研究报告指出:“大多数的企业对于缓解外来威胁这方面的表现较为成功,但若仅专注于外部威胁防护,并不能显著降低企业对于智才权及敏感资料于传统资安机制内被误用的风险。企业若不能信任自己的同仁则无法正常营运,但这一关键需求正是问题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