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
中国网财经8月20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民一庭庭长郑学林,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此次司法解释的修订对认可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态度较前是否有变化? 民一庭副庭长刘敏:民间借贷主体近几十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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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0号)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2014年8 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即时通信工具,是指基于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
本案中的恍骗交易操纵,也称虚假申报操纵,指的是,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位或者证券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行为。 这是1起高法公布过的操纵证券市场典型案例。 唐某甲伙同唐某乙、唐某丙,利用实际控制的账户组,不以【成】交为目的,用频繁申报、撤单或大额申报、撤单的办法,同步实施虚假申报和与虚假申报相反的交易,通过实施恍骗交易操纵办法,共计违法所得2580多万余元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愈演愈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处也是甚嚣尘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6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指出,要“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终于有人把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讲清楚了! 我们经常会听到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含义以及区别,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本文根据陈兴良教授在刑事辩护研修班的授课内容整理,陈兴良教授对合同诈骗行为和主观违法要素的判定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思路,
如今房产交易市场繁盛,购房的人多,相应的退房的人也不少,因此在退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矛盾也是数不胜数,退房是购房者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也是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定。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退房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购房者退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若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之前,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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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20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民一庭庭长郑学林,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此次司法解释的修订对认可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态度较前是否有变化? 民一庭副庭长刘敏:民间借贷主体近几十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
寒冬来临,供热纠纷进入多发期。供暖类纠纷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向岳普湖县某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热力公司尽快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切实解决民生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