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者
检送“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划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作业指引”1份,请查照。 科技部公告科研人才国际交流、延揽、研究(习)补助案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之处理原则,请查照。 教育部公告“108年度大专校院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名单暨查核结果” 执行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划赴国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因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致无法成行,相关费用请依科技部104年9月11日科部综字第1040065531号函释原则办理;其他研究用途支出,经执行机构本从严原则予以认定者,得比照辨理并于各该补助项目内检据核实报支,请查照
2023年四川省城镇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技术服务工作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已经《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8号)批准下达,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川自然资党发〔2022〕16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承担2023年四川省城镇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3月15日—3月21日,凡对公示项目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厅登记局反映,也可直接向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发稿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46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计算机系与软件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支部党建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计算机系与软件学院党委组织了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会。根据现场述职打分结果,结合述职报告、日常了解和督导检查等情况,经院系党委研究决定,评选结果如下: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20日,有意见者,可在公示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院系党委反映
主旨:转知铨叙部已建置“公务人员年金改革知多少”粉丝专页,请查照。 一、依铨叙部104年8月28日部退三字第1044012061号书函办理。 二、铨叙部为广纳各界对公务人员年金改革政策之建设性意见,并使公务人员得快速了解政府推动之各项改革措施,乃建置“公务人员年金改革知多少”粉丝专页([URL]并已正式上线,提供与公务人员即时互动沟通之平台,俾该部就公务人员对年金改革政策所提具体意见,即时进行了解与回应;其具建设性之意见者,该部将纳为年金改革政策规划之参考,爰请各机关学校转知同仁多加利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检送“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划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作业指引”1份,请查照。 科技部公告科研人才国际交流、延揽、研究(习)补助案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之处理原则,请查照。 教育部公告“108年度大专校院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名单暨查核结果” 执行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划赴国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因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致无法成行,相关费用请依科技部104年9月11日科部综字第1040065531号函释原则办理;其他研究用途支出,经执行机构本从严原则予以认定者,得比照辨理并于各该补助项目内检据核实报支,请查照
2023年四川省城镇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技术服务工作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已经《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8号)批准下达,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川自然资党发〔2022〕16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承担2023年四川省城镇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3月15日—3月21日,凡对公示项目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厅登记局反映,也可直接向厅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罪犯李伏龙,男,1965年12月10日出生于淮安市,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8196512105474,汉族,初中文化,淮安市新美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住淮安生态文旅区山阳湾小区25幢303室。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5月22日被监视居住,同年8月8日被逮捕(未执行)。2021年4月30日,本院以罪犯李伏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罪犯李伏龙提出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本署于候讯室走道设置有“检举箱”、“意见箱”,凡民众对于检察业务有兴革意见者,得作成意见书,凡检举犯罪或检举假藉职务刁难者,得作成密封之检举书分别投入“意见箱”、“检举箱”。本署每日定时派员收取办理。 本署检举邮政信箱:马祖南竿邮政第10号信箱
检送“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划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作业指引”1份,请查照。 科技部公告科研人才国际交流、延揽、研究(习)补助案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之处理原则,请查照。 教育部公告“108年度大专校院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不定期追踪查核名单暨查核结果” 执行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划赴国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因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致无法成行,相关费用请依科技部104年9月11日科部综字第1040065531号函释原则办理;其他研究用途支出,经执行机构本从严原则予以认定者,得比照辨理并于各该补助项目内检据核实报支,请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