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办理或补助建置与维护伺服主机及应用系统网站资讯安全管理要点”,名称并修正为“教育部委外办理或补助建置维运伺服主机及应用系统网站资通安全及个人资料保护管理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10年6月18日以台资教(四)字第1100068264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转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第23条条文修正案,请查照。 教育部函转文化部修正发布“文化部博物馆事业推展补助作业要点”,请查照
特急件"今(16)日(星期四)下午1时本市乌日及大里等站“空品指标(AQI)”已达橘色等级,务请相关区域学校应避免户外剧烈运动,并依新制“空品指标(AQI)”之活动建议进行健康防护措施,请查照。 一、今(16)日(星期四)下午1时本市乌日及大里等站“空品指标(AQI)”已达橘色等级,务请相关区域学校(园)依本局106年1月19日中市教体字第1060005232号函(私立高中请依本局106年2月17日中市教体字第1060012345号函)有关新制“空品指标(AQI)”悬挂空品旗及进行健康防护措施如下: (一)橘色:应减少敏感性族群学生之户外活动。 (二)红色:应考量户外活动地点之空品条件,并将课程、活动调整于室内进行或延期办理
教育部函文:有关“2020大专校院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说明手册”案,详如说明,请查照。 “教育部补助本国语文教育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6点、第8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8月11日以台教社(四)字第1090083862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请查照。 检送农业科研成果应用可能涉及国内食、药等领域之管理法规与例示,请查照
订定“科技部补助产学研发中心计划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 修正“科技部补助新型态产学研链接计划作业要点”部分规定,并 自即日生效。 原住民族委员会修正“原住民族委员会推展原住民族影视音乐文 化创意产业补助要点” 科技部“次世代智慧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专案计划”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请于111年3月10日(星期四)前函送达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请查照转知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立法院第10届第7会期内政委员会第7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3月22日(星期三)、23日(星期四) 一、处理112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有关海洋委员会预算冻结书面报告案计7案。 二、邀请海洋委员会主任委员率同所属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含上会期临时提案办理情形),并备质询。 三、审查海洋委员会函为112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决议,检送海巡署第2目“海巡业务”冻结200万元书面报告,请查照案
修正“科技部补助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中心专案计划作业要点” “教育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划要点”第8点, 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8年5月15日以台教资(一)字第1080 061943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修正规定)1 份,请查照。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直辖市与县(市)政府 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办理原住民族教育要点” 国家海洋研究院于110年10月14日举办“国家海洋研究院卫星平台服务讲座暨说明会” 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谨订于110年9月27日至110年10月1日办理“台北市区路宽8米以上道路平坦度检测委托技术服务”劳务采购之招标文件公开阅览,请查照。 中央研究院征求111年“国家生技研究园区次世代治疗方法转译计划”申请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至110年10月15日止,请查照转知
有关本府112年度英语数位学习组装课程案,请查照。 一、 依据本府112年度提升公务人员英语能力培训计划办理。 二、 本府112年度英语数位学习组装课程依程度区分为基础课程及进阶课程,完成各组装课程者给予奖励如下: (一) 基础课程:内含10堂课,共计10小时,课目明细如附件1,112年8月31日前修毕者,核予嘉奖1次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修正“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社会创新标章授权要点”部分规定案,请查照。 修正“科技部补助产学合作研究计划作业要点”,并自即日生效,请查照。 修正“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创新创业扎根计划作业要点”,名称并修正为“大专校院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计划作业要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9年5月22日以台教高(一)字第1090061407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行政规则)1份,请查照
检送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主旨:检送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本管理指引)1份,详如说明,请查照。 依据本部111年8月26日台教授国字第1110113466号函(谅达)办理。 本次调整校园防疫措施,仅针对教职员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寝室室友确诊,教职员工生于自主防疫期间到校规定,自111年10月13日起实施,说明如下: 教职员工生于自主防疫期间,如有症状,应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课、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