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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形成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协同机制,我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我部决定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并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新建普通高等学校建设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合格评估计划;依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认真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深入研究合格评估专家组考察意见,全面检查学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参加评估的学校要充分认识合格评估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 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调研工作纪律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230 号)要求,在评估期间,保持校内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把关,拟确定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5项竞赛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至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0号)要求,经综合评议,确定了197所建设单位的评价等级(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