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材料
大专毕业证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日常生活中,任何东西或文件都有可能丢失。毕业证书也不例外,所以一旦发现自己的毕业证书丢失,不要着急。我告诉你的是,丢了毕业证就无法补办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委托,省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2年申报高校、中职、中小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止。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市函“2012”80号)要求,为掌握我省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建筑业企业中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个人在中国建造师网([URL])上如实填写本企业所有取得《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并于2012年10月30日前,按报送程序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10日前,报送到我中心;同时,如果各有关单位、个人对一级临时建造师到期(2013年2月底)后对是否继续执业等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请形成书面文字,连同申报的书面材料一起报送到我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在申报有效期内,我院共收到72份申报材料,其中8人申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人申报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申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人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42人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1人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认定。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申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 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认定: 彭忠(学术型博导、学术型硕导、硕士专业学位导师)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5日,相关单位和广大师生对以上公示事项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书面材料的方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并落款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和便于调查核实。未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将不予答复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将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整体改制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藏云阁画廊专营中国著名书画家的艺术作品原作,并代理知名画家的代表作品,诚挚邀请海内外知名艺术家、艺术爱好者加盟。 1.凡在本画廊购买的作品,如作品的作者提供书面材料证明系伪作,除退还本金外,另按购买价的10%进行赔偿。 2.汇款时请注明作品编号、作者,款到当日, 本画廊即以特快专递形式将作品寄到贵处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公示(杭州南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银湖中医诊所)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卫医发〔2008〕35号)要求,对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现将“杭州南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银湖中医诊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的医疗机构存在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 (邮政编码:311407)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我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管理,积极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中的项目。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包括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其中“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通过初审的32个小麦品种的初审意见及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用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冷苏凤,电话025-86263523,传真:025-86222245,lengsufeng@163.com;邮编:210036,通讯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19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2022年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的通知》(东市监知保〔2022〕3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2022年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东市监知保〔2022〕4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受理2022年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的通知》(东市监知保〔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审议等程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2022年省下放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专项资金共3个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现将拟立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及资助额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