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
1.被告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为该公司的利益分别指使公司财务负责人,冒用多家公司的名义,采用伪造、使用虚假的贷款证明文件的手段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从其身份和主观目的出发,其行为应视为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职务行为,且所骗贷款大部分均被该公司使用,被告人实施的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2.刑法未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对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根据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从自然人的角度,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罪;从犯罪单位角度,则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
银行卡被冻结会被刑事拘留吗?搞不好真的会坐牢的! 最近一个月,告捷网又有好几个客户,因为银行卡冻结,被以涉嫌帮信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了。 其中一个客户的情况是这样的。银行卡被冻结了6个月,他为以等半年后就会解冻,没想到在等了5个月时,等来的却是公安机关的传唤,要求他到当地的派出所配合调查
1个美团账户,一天在29个城市,预订29家酒店。然而,人没到酒店,却以入住体验太差为由,取消订单,并向酒店预订平台索赔。这是美团网遭遇的“怪事”,案发后,广陵警方展开侦查,抓获幕后骗子邢某
诈骗两万判刑在三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1月9日,西安市住建局公布了一起关于公布一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的通报。 从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郭某某租用西安市新城区某宾馆作为办公地点,非法开展公租房代办业务,谎称自己有办理公租房能力,骗取大量保洁员的信任,与保洁员们签订所谓的“委托申请协议”,并以收取办事费用及预交房租的名义,向每位保洁员收取2.5万至3万元的费用,共计骗取46名保洁员119万余元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流行贷款买房,贷款买车,可是有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有可能会作出触犯法律的一些犯罪行为,比如实施诈骗贷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银行贷款罪有什么区别的知识,跟着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一起看看吧。 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欠钱跑路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54岁的刘某案发前是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法院查明,2017年间,刘某和姜某冒充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张某、王某对二人办事能力的信任后,实施了以下一系列诈骗行为。 郝伟成案涉及众多官员备受社会关注,其中包括吉林省公安厅原纪委副书记王子桐、长春市绿园区原副区长安然、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徐为民、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队原队长杜占华、长春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原局长廖春明等多名官员。 裁定书显示,2012年10月、2015年2月、2016年12月20日,呼和浩特中院共减去罪犯郝伟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的刑罚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7月22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宋某某等人涉嫌赌博一案,辛某某涉嫌诈骗一案,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在淇滨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案件均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薄报亮独任审判,并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前,薄报亮院长认真研究案情,仔细审阅案卷,并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足的准备
康阿姨最近“撞了大运”,走在路上碰到了街道医院院长的“师傅”,通过这位“师傅”开后门买到了医院不对外贩售的“特效药”。不料回家打开一看,竟是一包普通的决明子。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某、杜某某、胡某某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