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
9月16日,国家节水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中国用水效率统计分析结果。统计表明,2019年,中国10000元GDP用水量为60.8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3.8%;工业增加值为38.4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7.5%;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9,比2015年增长0.023。 2019年11月11日,安徽省阜阳市民兵应急营地和蓝天救援队成员帮助圣塔镇吴大村群众用水袋抗旱护苗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在全市上下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政府(管委)及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管委)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既要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国家、省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医院前身为新京特别市立医院,于1936年成立。建院80余年以来,几经更名,现已成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疑难和危重疾病的诊疗中心,是吉林省首家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共计142700平方米,铺设于医院公共区域、病房、行政区域、净化区域等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黑烟车”抓拍信息公告(2021年9月)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珠府函〔2020〕214号)规定,自通告印发日(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为自查整改期,自2021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 2021年4月1日起,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中有抓拍记录并移交公安部门的机动车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珠海市红宝路97号(体育中心南门斜对面) 建议使用IE7.0版本以上的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浏览 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第3.0版 2010.10.15
近日,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名单的通知》,略阳县五龙洞镇五龙洞村、徐家坪镇朱儿坝村榜上有名,成功获评为2022年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 略阳县突出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等运作模式,坚持改革中求突破、发展中求壮大,打破自然流域、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界限,跨区域、跨业态联合经营。 截至目前,培育示范村28个、提升强劲村26个、壮大一般村86个、扶持薄弱村12个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记者韩肖)国家卫生计生委消息,1月26日,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出席会议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指出,2014年卫计委共完成22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和68项新标准制定公布。他要求,2015年要完成标准整合工作任务,基本建成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2月1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违规使用重型柴油车或非道路移动机械,罚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郑州出台新规,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牢牢“管起来” 记者了解到,《办法》将于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2012年9月8日发布的《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株洲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09〕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尊重和爱护国旗,依法使用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