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程序
为切实发挥法人治理结构作用,淄博市博山区编办抓好三项措施,加强与区卫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抓工作督导,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有效推进。由区编办、区卫计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专项督导组,到3家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公立医院开展实地督导工作,查看法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深入探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保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泾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泾政办〔2017〕14号)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宣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办发〔2014〕25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指由县政府设立,县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增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项资金
按照保德县通顺石料厂等25家企业的申请,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经审查,保德县通顺石料厂等2家企业符合延期条件,五台县盟盛白云石矿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河曲县启辰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变更条件,决定颁发(换发)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非煤矿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 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注销后需要重新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2年5月26日,财务处赵良发处长召开财务处意识形态专题会,会议纪要如下: 一、赵良发处长指出,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2年5月26日,财务处赵良发处长召开财务处意识形态专题会,会议纪要如下: 一、赵良发处长指出,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庆之夜,万家合欢。可在这节日的夜晚里,千里铁道线上的广大职工却依然在默默地用自己的行动为祖国列车的安全准时辛勤奉献。 18∶30,佳木斯铁路分局调度室
会议确定,按照要求及时将2017年业务目标和工作要点上报市考核办,同时将2017年工作要点下发各部室和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卡紧时间节点,保证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会议指出,带薪休假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关心职工生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每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主动申请。 会议要求,各部室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本部室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
本文摘要:为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前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回头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创立工作。2011年度样板基地创立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立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管理办法》和《关于的组织积极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样板基地创立工作的通报》拒绝,已按程序已完成涉及评审工作,第三批57家申报基地通过审查,现予审批。公示期为2012年1月11日至2012年2月1日
关于向党支部拨付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 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8.6.26)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21号)明确,上级党组织要向党支部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支持党支部订阅党报党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活动。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来电,就党支部如何使用上级党组织从党费中划拨的活动经费(包括补交党费)问题进行政策咨询。经研究,并征求财政部、审计署相关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问】:公司向一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支出,请教一下,税前扣除的条件是否是这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获得当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里面,企业才能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