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位表
1.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
1.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缺席时数不得超过 15 小时且测验成绩及格者,报请台北市政府发给结训证书。 2.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旷课论,缺席时数超过 15 小时或成 绩未满 60 分者,则不授予结训证书。 ●出席控管: 1.每堂课依学员座位表固定入座,不可随意更改座位
1.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缺席时数不得超过 15 小时且测验成绩及格者,报请台北市政府发给结训证书。 2.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旷课论,缺席时数超过 15 小时或成 绩未满 60 分者,则不授予结训证书。 ●出席控管: 1.每堂课依学员座位表固定入座,不可随意更改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