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缺席时数不得超过 15 小时且测验成绩及格者,报请台北市政府发给结训证书。
2.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旷课论,缺席时数超过 15 小时或成 绩未满 60 分者,则不授予结训证书。
●出席控管:
1.每堂课依学员座位表固定入座,不可随意更改座位。
2.每堂课上课 20 分钟内签到,若没有签到以缺席计。逾时以缺席计,不得补 签。
3.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旷课论,请假皆需事先填写请假单, 缺席时数超过 15 小时,则不授予结训证书。
4.上课期间如课程有异动情形,本中心将发送手机简讯通知。
●证书发放:
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且测验成绩及格者,报请台北市政府发给结 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