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缺席时数不得超过 15 小时且测验成绩及格者,报请台北市政府发给结训证书。

2.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旷课论,缺席时数超过 15 小时或成 绩未满 60 分者,则不授予结训证书。

●出席控管:

1.每堂课依学员座位表固定入座,不可随意更改座位。

2.每堂课上课 20 分钟内签到,若没有签到以缺席计。逾时以缺席计,不得补 签。

3.参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旷课论,请假皆需事先填写请假单, 缺席时数超过 15 小时,则不授予结训证书。

4.上课期间如课程有异动情形,本中心将发送手机简讯通知。

●证书发放:

参训人员完成专业训练课程要求,且测验成绩及格者,报请台北市政府发给结 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