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市[2017]137号)、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2号)等文件精神, 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助监管、司法联动惩处的体系,推动工程保证金置换管理创新发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制度,优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山西建兴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山西保函网竭诚为您服务 7月20日从省住建厅介绍,经组织评审等程序,我省认定62家骨干建企,将在资质办理、招投标、动态考核、评优评先、市场开拓及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山西保函网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精神,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辽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省政府制发了《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明确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要求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自然资源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相关改革工作。 按照国家方案要求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76号)的精神,起草了我省《方案》
5月1日起,社保费率降至16%,这8个要点一定要记清楚! 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19〕13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信用评级是(2014-202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运而生的行业。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办发17号文件;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三,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四,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建立行业统一征信平台,五,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稳妥有序对外开放。信用评级将成为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无形财产
2019年,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在年初下达生猪大县奖励资金23亿元基础上,增加安排7亿元,将生猪调出大县平均奖励标准由460万元大幅提高至60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地区发展生猪养殖的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根据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权重50%)、出栏量(权重25%)、存栏量(权重25%)三个因素综合确定,并由所在县统筹安排使用,涵盖生猪生产各个方面。因此,您所提奖补资金应给予地方充分自主权的建议已在现行政策中体现
2019年,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在年初下达生猪大县奖励资金23亿元基础上,增加安排7亿元,将生猪调出大县平均奖励标准由460万元大幅提高至60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地区发展生猪养殖的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根据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权重50%)、出栏量(权重25%)、存栏量(权重25%)三个因素综合确定,并由所在县统筹安排使用,涵盖生猪生产各个方面。因此,您所提奖补资金应给予地方充分自主权的建议已在现行政策中体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大连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20〕38号)要求,促进五星体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文件,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就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提升网站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局门户网站([URL])已按相关程序申请关停,并将于近期停止服务。关停后,原网站主要内容迁移至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运行([URL]),需公开的内容将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实时更新。为此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本网站的关心和支持
重磅!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 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说明》指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信用监管措施和法规政策依据共6方面内容组成。 其中,信用分类指在应用事项中,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后,按照信用状况划分为A[100—85分),B[85—70分),C[70—40分),D(40分及以下,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均为此类)四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已于1994年8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工商、城建、科技等部门设立的现有仲裁机构自今年9月1日起终止,设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现有隶属于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最迟到明年9月1日终止。为保证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公正、及时地执行仲裁裁决,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日起,都应当严格执行仲裁法,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合同法和我国加入的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认真处理好每一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申请撤销或者执行的仲裁裁决案件,真正做到严肃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