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9〕1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改革意见清单》《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事项清单》《随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社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随州市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2月29日下午,副市长张小平深入咸阳西北地勘机械有限公司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掌握关键技术,厚植竞争优势,用创新引领企业提质增效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8号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全国检测认证机构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时隔一年多,各地检测认证机构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既有湖北省特检院的纵向大整合,也有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检与计量、省级与市级的综合式整合,大家都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径 2015年7月29日-31日咸阳西北地勘机械有限公司在陕西咸阳市举办了“试样加工自动化设备推广应用及维护保养的培训班”,期间与会新老客户参加了自动化设备应用的培训会,并在公司生产车间、712总队化验室、陕核测试中心进行了参观交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国办发〔2008〕39号)和中央纪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中纪发〔2008〕12号)要求,民政部近日发布公告(〔2008〕第108号),就社会组织在此次抗震救灾中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和接收救灾捐赠款物转交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公告要求,没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以救灾名义开展募捐活动,应经同级民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已经开展募捐活动的公募基金会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到同级民政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复核,认定重庆市等18个城市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区等12个园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1家企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各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我们研究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PPP咨询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是指,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的,为PPP项目政府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咨询机构信息集合,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机构的名称、简介、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近日,深圳市松堡王国家居有限公司荣获国家大力推进的 “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推行的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对企业所提**品通过绿色健康认证的权威证明。地方政府采购将优先购买绿色产品,并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9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30号)要求,东河区对本级实施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依申请公共服务项目中的中介服务事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东河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主办单位:东河区政府 承办单位:东河区政府办公室 东河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02020014 联系电话:4388547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6月3日前提出意见。 附件:《呼和浩特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站、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相关要求,2022年第二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全区税务系统网站各频道和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本季度,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及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等15个频道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23个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