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复核,认定重庆市等18个城市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区等12个园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1家企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各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我部将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认定。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物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19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 《关于规范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批准2017年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住建部2018年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0〕75号 关于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和联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