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
【保密工作的对象】现行体制下,保密工作的对象是国家秘密,保密法明确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必须具备3个基本要素: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体现了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是国家秘密区别于其他秘密的关键所在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七大类,包含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工作、人事信息等内容,每条类信息都有信息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
蛟河市农业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没有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只有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涉及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时,由各科室负责整理,然后由信息科人员统一上报,并在农业局网站发布。 根据蛟河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我们制定并完善了《蛟河市农业局机关工作制度》等34项规章制度,其中对《蛟河市农业局政务信息上报制度》、《新闻宣传、信息编报制度》、《**工作规则》、《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及《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及其信息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
关于建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规定(暂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为管理使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根据《档案法》《保密法》《中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对象为全院中层以上干部。 第三条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提供和组织提供两部分: (一)个人提供的材料包括: 1.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登记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部廉政考试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
4月22日上午,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在乐昌市委党校开班。乐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市公务员局局长聂晓峰,乐昌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人才)组组长谢权旺,乐昌市委党校副校长丘山田出席开班式。谢权旺组长主持开班式
为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9月26日上午,吴江区2022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欢迎仪式暨适应性培训开班仪式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顺利举行,吴江区2022年光荣退役返乡的64名退役军人和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部分同志参加开班仪式,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进康出席活动并讲话。 开班仪式上,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成致欢迎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进康作开班动员,并上了“开班第一课”,他向培训班学员简单介绍了吴江区近年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并对退役士兵在坚持正确理想信念、始终保持进取心态、继续发扬光荣传统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希望退役士兵尽快转变角色,适应环境,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积极投身到地方建设中去,为家乡的发展出力,为自己的美好未来尽力
他们不需要申请延期。 申报人如果受自然灾害影响,FBAR 到期日可能会进一步延长。重要的是,申报者必须查看相关的FBAR 救援通知(英文)以获取完整信息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社会大众,结合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7〕93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1.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组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法治专干,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七大类,包含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工作、人事信息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实施《条例》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