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资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强化对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和资本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常德市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为了更好地推进国企公司制改革,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国资委进行研究,将按照不因改制而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来完善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增值免税、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等方面的政策,相关政策有望年内出台。 据了解,目前不少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原有国有划拨土地需缴纳金额较大的土地出让金,这增加了企业改制成本,影响了改制工作的推进,国资委等部门对此已经进行了多轮调研。 “长期以来,改革的举措很多,深究起来,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并不常见
近日福建龙岩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的通知》,要求将龙岩市有关市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推进龙岩市政资、政企分开;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重新界定“重要投资项目”范围,对主业进行重新定义,加强了市外投资和非主业投资的管控,强化了企业投资活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管理。印发《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印发<“四大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大集团公司”董事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四大集团公司”党委班子、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对“四大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权限,规范了龙岩市“四大集团公司”企业干部推荐、考察、任免程序。印发《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国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四大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意见>的通知》,明确龙岩市国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四大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提高福建龙岩市国资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