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资
近日福建龙岩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脱钩的通知》,要求将龙岩市有关市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推进龙岩市政资、政企分开;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重新界定“重要投资项目”范围,对主业进行重新定义,加强了市外投资和非主业投资的管控,强化了企业投资活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管理。印发《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印发<“四大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管理意见>的通知》、《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大集团公司”董事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四大集团公司”党委班子、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对“四大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权限,规范了龙岩市“四大集团公司”企业干部推荐、考察、任免程序。印发《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国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四大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意见>的通知》,明确龙岩市国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四大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提高福建龙岩市国资监管水平
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22年5月12日在自然资源部网、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巴音郭楞日报》上发布了《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巴政资告[2022]10号)。2022年5月16日,出让人和静县自然资源局来函要求终止新疆和静县前山北坡建筑用砂1号矿、新疆和静县前山北坡建筑用砂2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出让人提出终止交易”相关规定,现终止新疆和静县前山北坡建筑用砂1号矿、新疆和静县前山北坡建筑用砂2号矿采矿权挂牌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