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万人助万企”会议精神,促进“千企万户”专项支持计划有序推进,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金水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进一步开展千企万户专项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简称“千企万户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金融服务”的原则,通过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畅通交流渠道、完善沟通平台,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支持辖区小微、“三农”、创新创业主体、战略新兴项目以及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建立起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授信、中原再担保集团增信的“政、银、担”合作服务新机制,有效解决我区企业的融资难题
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第二批)。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按要求支出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监控,按时保质完成绩效目标,认真做好资金管理、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额度表(第二批) 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绩效目标表(第二批) 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额度表(第二批).wps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邮编:510030 办公时间:8:30-17:30
2月23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召远会见中金企业首席宏观分析师、董事总经理张文朗一行。双方就投资形势、“双招双引”、产业基金运营、城投业务模式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娅,集团党委委员、风控总监程岱,职工董事、综合计划部总经理吕康,职工监事、开发投资企业董事长程云,投资管理部、产品研发部、产业及政策研究室(研究院)负责人参加座谈
近日,市财政局赴玄武区调研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及长效管理情况。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水务局、金泽镇、朱家角镇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金泽镇蔡浜村、莲湖村和朱家角镇张马村、王金村四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让金融赋能科技发展,通过对银行机构开展科技企业信贷的风险进行有限补偿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用于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 风险补偿金由财政出资,资金池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省财政500万元、市财政3500万元,每年根据上一年度核定支付的风险损失,对风险补偿资金池进行补充,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新增投资将达到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规划还提出,破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等难题。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以看出,未来几年是我们改革的大年,改革的重点在于服务于创新,推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国家实验室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创新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记者近日了解到,由甘肃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实施的“甘肃省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项目将重点建设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咨询服务“三平台”,构建“甘肃省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助力全省现代农业发展、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 据介绍,自2016年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立后,省农科院以联盟为平台,提出了“甘肃省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并于去年10月由省财政厅批复立项,5年预算财政资金达1.8亿元,首批4个省级引导创新资金项目已启动实施。 2018年项目全面启动后,在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拟组建河西走廊现代高效节水农牧业、中东部旱作区现代循环农牧业、陇南山地中药材及特色林果、甘南草原生态畜牧业、兰白经济圈现代都市农业等协同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新格局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联合制定的《台州市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9〕8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21〕28号)、台州市金融业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等规定,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办对《台州市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台财企发〔2016〕25号)进行了修订。 《办法》共五部分内容,分别为:总则;支持对象、支持方向和分配方式;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他。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对资金的部门管理职责、支持方向、分配方式、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及申报审核拨付流程、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等内容作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流程再造,创新资金兑现方式
【农机网 通知公告】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zui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18〕7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机计文〔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经专家测算、集体审议、公示,形成了《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现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