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道
交通平安报“虎”哩哉,平安迎春尚盖“虎” 为使市民能享有平安、舒适且便捷的春节,大安分局在本(1)月26日结合学府里办公室一同于芳兰退舍(基隆路3段155巷148号)举行“交通平安报‘虎’哩哉”交通安全暨反诈骗宣导,并向里民宣导春节期间交通疏导管制的相关作为。 连假期间,多数民众安排举家出游,期间易造成交通堵塞,除了扫兴外,亦可能有疲劳驾驶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等危害,大安波丽士为避免交通壅塞,呼吁民众出游时多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既能纾缓交通,又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更能避免疲劳驾驶所产生的危害,可说是一举数得,百利而无一害。 大安分局呼吁驾驶人,带着愉悦的心情出游,也别忘记遵守交通规则,汽机车驾驶行经路口时应停让行人,并依道路速限行驶,确保行车安全;行人过马路时应走行人穿越道,勿低头、勿擅自穿越车道,并遵守号志管制;另外,家中有高龄长者应多关心外出用路习惯,晨昏外出应着亮色衣物,并配戴反光物件,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大安分局重申:遵守交通规则,方能快乐出门、平安回家,大安分局祝您行的安全,新春快乐
高雄式左转违规警示系统 降低机车违规及肇事成效佳 (2020-01-10 16:10:41) 高雄式左转违规警示系统成效佳,有效降低机车违规及肇事。 高雄市的机车族常为了贪图方便,趁停等红灯时“高雄式左转”,市府交通局为降低“高雄式左转”造成事故、伤亡,于前镇区中华五路、时代大道,中华五路、正勤路口建置违规左转警示系统,违规的车辆会显示在CMS电子看板,对违规者进行提醒、警告,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违规案例降低68%。 俗称“高雄式左转”是机车驾驶人连续二次逆向穿过行人穿越道,进行左转,容易与行人及转弯车辆发生事故;据统计,高雄市警察局107年取缔机车未依规定二段式左转达2万多件
因应利奇马台风来袭,新竹县108年8月9日停止上班上课一天,开放本县8米以上道路红黄线停车;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顺向靠边停放,禁止并排。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十米内、消防栓前及消防通道、河堤道路两侧禁止临时停车。三、桥梁、高架道路及快速道路均禁止临时停车
【记者林明佑/台中报导】台中一名77岁陈姓老翁今天走在兴安路东侧行人穿越道时,遭38岁林姓女子驾驶的轿车左转撞上,陈翁被撞倒地造成头部受伤,救护车送往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救治,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队到场对林女实施酒测,驾驶无饮酒情事,疑因车子A柱挡住视线,导致林女未注意行人肇事,但详细肇事原因,有待警方后续调查。 ▲女子驾驶轿车左转,疑因车子A柱挡住视线,导致未注意行人肇事,老翁被撞倒地造成头部受伤送医。(记者林明佑翻摄) 第五分局交通分队代理分队长邱俊皓表示,今日上午8点52分在台中市北屯区兴安路与松竹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部自小客车北往南沿新安路行驶,行经该路口时,欲左转进入松竹路,与另一名沿新安路北往南,在该路口东侧行走时行人发生碰撞,汽车驾驶疑似因视线受阻视线不佳而发生碰撞,行人受伤倒地后送往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救治
标题 近来师生校外交通意外事故比例增加,请教师加强交通安全宣导 相关网址 无 人气 1658 一、依据本府107年4月27日、107年4月30日人民陈情案件(案号1070036428及30377号)暨107年4月3、10、19、25、30日校安通报事件办理。 二、因近来发生之校安交通意外事故多以师生随意穿越马路、无照骑乘机车、未注意车前状况及违规停车为主,宣导重点胪列如下: (一)安全过马路:过马路时,一定要从有行人穿越道、交通号志的地方穿越马路;并请记得“停看转挥动”五字口诀,行人安全过马路五步骤为─ 1、停:停人行道不强行,行人穿越道加绿灯有保障。 2、看:看看号志小绿人,秒数足够才前进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统计本市(102)年度迄今交通事故中,与行人有关事故发生709件、已造成6人死亡、732人受伤。 尤其是本年4月15日18时30分许,在本市南区美村南路与工学路口,发生1部大客车右转撞击走在斑马线上行人死亡车祸,死者为正值青春期的国中二年级学生,且当时是欲前往补习班求学补习途中,却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而丧生,对此深感不舍及遗憾。 市警局自去(101)年11月起,依据内政部警政署及台中市政府执行“强化行人路权”及“交通公正月-礼让行人”专案,统计101年11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共取缔5千3百余件,其中汽车违规4千8百余件(占90%),市警局将持续加强执行“强化行人路权”专案,尤其针对汽车下列违规:1、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因应寒假到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万华分局今(14)日在东园国小宣导行人交通安全,员警现场发送反光条、小型LED灯,向民众宣导清晨及夜间外出应注意的交通安全观念,并呼吁全民一同关心家人的交通安全。 万华分局有鉴于近来发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分析肇事原因,多为车辆未礼让行人及行人自身违规。为防止是类事故发生,警方除了持续加强取缔车辆不让行人优先通行、行人违规,也盼透过交通安全观念的宣导,提醒民众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的重要,共同建立安全有秩序的用路环境
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用海面积将达2.8 平方公里,相当于400个足球场,或将进一步带动广东砂石需求。 一,2月22日,据广东交通运输厅消息,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场地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项目(即“填海施工”)正在加速推进中,跑道区、滑行道、土面区、穿越道及绕行滑行道等七大功能分区初显。整体工程用海面积将达2.8 平方公里,相当于400个足球场,或将进一步带动广东砂石需求
质询题目:在距离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处超过一百米远者,是否可以视为合法之穿越道路? 一、依道路安全规则第134条行人穿越道路,应依下列规定:‘第一款: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须经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米范围内穿越道路。’,‘第三款:在禁止穿越、划有分向限制线、设有划分岛或护栏之路段或三快车道以上之单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二、依其文义,如一道路非属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34条第三款规定之情况,而二个十字路口距离超过二百米以上,且各该十字路口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倘依上述规定,‘行人于距离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不得在其一百米范围内穿越道路’,是否意指在超过一百米的距离即可合法穿越道路?如前所述二路口如果超过二百米以上,在其中心处距离两路口都各超过一百米,穿越道路是否即不违法而可任意穿越?亦即可不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二项;‘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之规定处罚? 三、请问该规定合乎时代潮流吗?有无需要改正?还是在距离路口一百米处各再加划一个行人穿越道?
一、请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教育四大守则: (二)安全空间,不做没有把握的动作,只要犹豫就不要去做。 (三)利他的用路观,不影响别人的安全。 (四)防卫兼备,防止事故发生,不要让自己成为事故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