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以下简称“地勘中心”)现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二级单位,属中央财政预算补助的事业单位。根据地勘中心总部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负责地勘中心资金相关工作;负责地勘中心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地勘中心财务信息化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去年上半年通过应变与提升计划找到新工作的1万7000人当中,六个月留职率超过八成。(档案照片) 国会预算委员会提呈给国会的第四份报告书中指出,截至2018年3月,已经透过研究、创新与企业2020计划完成3342个项目;在计划下成功设立的起步公司,截至今年3月也达到294个。 政府为“研究、创新与企业2020计划”预留的190亿元预算,截至2018财政年底已承诺发放其中的超过一半,也就是接近98亿元,剩余的经费应足以支持计划的完成
( )的颁布施行,对于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并总结出规律性进行计算,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变造。体现了国家预算的( )原则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以及预算报告。在报告中多次提及交通、油价、公务车以及空气质量等汽车产业问题,以下为温总理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汽车产业的内容: 新增公路60.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9.56万公里
3月16日获悉广西将投资300亿元建设玉柴工业园,目标是打造全球最大的柴油机生产基地和工程机械生产基地,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动力城”。 据新华网广西频道报道,玉柴工业园位于玉柴生产厂区的南面,总规划面积为20平方公里,在建设规模上,玉柴工业园规划建设达到省级以上工业园的规格,分玉柴发动机配套生产区、玉柴工程机械项目生产区、物流仓储区等3个功能板块建设,计划总投资300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以上。具体计划:到2010年建设投资达到100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到2015年建设投资累计达到300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退役安置补助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等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实施期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现将《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187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6号)有关规定修改如下: (一)在原办法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会同退役军人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二)将原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相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表述,修改为“用于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相应纳入各级政府预算”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政法字[2001]34号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4月2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关于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办事处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厉行节约,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保证安全监察执法资金专款专用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审议和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蚌埠中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3、作出关于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4、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