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委(局),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保健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规定,经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决定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即日起停止执行。 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肿瘤医院(陕西省肿瘤防治研究所、陕西省第三人民医院 )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陕西省健康教育中心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陕西省健康环境研究所 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 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西电集团医院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性,我部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格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北部新闻台北市“让聘有外籍家庭看护工的照顾者也有喘息时间;长照2.0支持你!” “让聘有外籍家庭看护工的照顾者也有喘息时间;长照2.0支持你!” 长期照顾“任重”且“道远”,失能家庭照顾者日以继夜的付出心力,加上近期外籍移工受疫情影响入境受限,聘雇外籍看护工(以下称外看)家庭因照顾人力无法衔接,所衍生的长照服务需要,皆可拨打1966长照服务专线或透过线上台北市长期照顾资讯网(QR-Code),申请交通接送、喘息服务、专业服务等,获得所需要的协助。 已申请、或聘雇外籍看护工家庭,可以使用“长照2.0”的照顾服务吗? 长照2.0针对聘有外看家庭或申请外看过程期间、外看于聘雇期间逃逸失联或因故转出的空窗期(持有劳动部核发废止聘雇函者),经本市照管中心评估长照需要等级第2至第8级者,亦可申请长照服务。 “喘息”可减少家庭照顾者身体负荷及心理压力、提升人际社交互动,间接也可减缓被照顾者的退化情况
9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和重点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和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做好备案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如实提交必要的依据和验证材料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已于2005年4月14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建筑工程专业)》的要求,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遵循建造师考试原则,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业内专家及相关科研院所学者重新编写《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第四版),用于指导考生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新编写的《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在第三版基础上作了较大的调整,除保留二级建造师应掌握的基础性知识外,简化纯理论内容,删减与施工项目管理联系不大的知识,更新标准规范内容,新增侧重于工程实践与项目管理运用方面的知识点,力求使考生能对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有一个系统的、完整的学习和把握。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第4版2A300000)》分为三章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2-03-22 1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以下简称《生产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以下简称《经营办法》)已经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办法》《经营办法》的学习宣贯和培训,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切实落实医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2年第17号)2022-03-24 10:00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20号)2022-03-24 10:00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共同做好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现予发布
本法律旨在废止离岸业务法律制度及规范与该法律制度相关的其他事宜。 一、现有从事离岸业务的许可,如在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前未失效或未被废止,则自该日起失效。 二、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须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公布从事离岸业务的许可因上款规定而失效的离岸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