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之本旨,在于落实公权力,树立政府之威信,发挥执行效果,以达成国家行政之目的。本分署于90年1月1日成立 (原名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行政执行处,于101年1月1日起配合政府机关组织改造,更名为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依行政执行法、强制执行法等法规暨相关行政规则办理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行政执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