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
我公司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河南真牛起重机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甚至签订假合同并在合同及其他文件上加盖私刻伪造的河南真牛起重机有限公司公章、合同章。我公司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任何人冒用我公司名义、伪造我公司印章所实施的任何商事活动均与我公司无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相关人士如不能确认我公司合同、公章、授权等的真实性的,应及时和我公司(0373-8622218)联系,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5号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适用本办法。 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开发区各企业: 按照工信部关于2020年新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和《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联财〔2016〕40号)文件要求,所生产装备或产品及所需进口关键零部件应符合《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文件要求(注:相关文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重大技术装备”一栏中下载)。 二、申报要求 新申请享受政策企业应按照政策要求真实、完整填写《2020年度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见附件),胶订成册(一式四份,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光盘两份),并于2019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武清开发区企管部,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果您也关注企业问题,可以关注我们武清开发区招商, 后续会更新更多您关心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9〕53号)和《中共兴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兴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于2019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对22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开展了实地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填写核查记录、反馈检查结果等形式进行。其中重点检查了事业单位是否在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开办资金及经费来源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宗旨与业务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法人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等10个登记管理事项以及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是否依法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等10个年度报告内容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10日上午10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科技部部长万钢、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就“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万钢部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对五年科技创新进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创新驱动发展成果丰硕,整体创新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请问,五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发生了哪些明显的变化?谢谢
印章,不仅是鉴定或签署所用的一种文具,在一 定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它作为中国传 统文化的一部分,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历程。印章最早起源于周朝。古代多用银、金、铜、玉、琉璃等作为印材,后来有牙、角、木、水晶等材 料,元代以后则盛行用石料来雕刻印章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指出,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明确对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进行业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URL])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自2020年2月17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公告还指出,自2020年2月17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1月16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了关于提交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与《信用承诺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乘用车企业于2019年3月1日之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与《信用承诺书》。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令 第44号)(以下简称《积分办法》)要求,乘用车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2018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与《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我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接收与管理企业《报告》和《承诺书》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以下简称服务标识)管理和使用,维护服务标识良好声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服务标识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的公告》(2021年第116号)中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
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登记细则》),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监管细则》),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登记细则》规定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分类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解决两类学校到哪里登记、如何登记的问题。《监管细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机构、教育教学、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变更与终止、监督与处罚等内容做出制度安排,重点解决营利性民办学校能办什么学、如何办学、如何办好学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