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
申请人向本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的岳资规停决字〔2020〕第4712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本复议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不提供政府征收批准文件,而以****房屋要挟申请人拆迁是违法的。被申请人制作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事实认定错误,决定违法
1.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 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簿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对不能设置账簿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宁政规发〔2018〕1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石政规发〔2019〕1号)要求,根据《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平党办发〔2019〕10号)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现就县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行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按照《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二、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批准、备案、复议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有关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
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根据教育部推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要求,依据《四川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通过学生自愿申请,我院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和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免试研究生资格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并同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如有学生放弃拟推荐资格或有其他情况,学院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推荐。 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学院2023届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复议申请
法制网1月3日讯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三类方式,即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领导干部个人被责任追究后,问责情况存入个人档案。 《办法》规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的规定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及其成员、其他院级领导干部,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追究的规定适用于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及廉政监察员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本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情况统计表。附表共五个部分组成
一、自诉人和被害人的权利有何不同? 被害人一般是指公诉案件只有受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没有自诉人。自诉人在自诉案件才有,同时在自诉案件,自诉人也就是受害人本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受害人)在权利和地位上有很大不同: (一)被害人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 1、申请复议权
你于近期提出道路运输业务许可新增(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23年道路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公示(第1批)],并予以公示。 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行政许可
某县公安局对林某违法作出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林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某市公安局违法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为此: 某县公安局对林某违法作出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林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某市公安局违法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为此:( ) 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局处以5天行政拘留,王某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行政处罚。王某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王某的行政拘留是违法的。 在林某诉某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中,审判员林某某发现林某系其叔叔,对于林某的回避,由(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