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
台东县税务局表示,印花税有短贴、漏贴之情形时,若纳税义务人自动向税捐稽征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只需加计利息,免受短、漏报之处罚。 本局表示,应课征印花税之凭证在书立或交付使用时即应贴足印花税票,若不贴或贴用不足额印花税票者,除补贴外,按漏贴税额处五至十五倍的罚锾。按往年印花税检查时,经常发现纳税义务人有漏贴、短贴之漏税行为,多数情形皆出于无心之过,如能自动向税捐稽征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者,凡属未经检举及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之案件,短、漏报之处罚,一律免除,但有应补税额者应加计利息;反之,纳税义务人如在稽征机关进行调查后,才办理更正或补报者,即无税捐稽征法第48条之1加计利息补税免罚之适用
记者日前从市税务局获悉,去年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国务院陆续推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深化增值税改革等减税措施。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去年办理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减免税共53.51亿元,较2017年增加10.23亿元,增长23.64%。今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预计我市新增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达到近3万户
9日,科技部网站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明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给予直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
准确简明地填好摘要是做好记账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样方便日后查阅凭证和登记账簿。摘要填写的首要要求是简练,但简练的同时还应尽量能够概括业务内容。 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从而确保核算口径一致,以便于指标的综合汇总和分析对比
1.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6日-9月24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新项目提交,已提交项目可于9月26日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完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申报全部流程的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9月29日17:00前。 在距离2020年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您,现在就可将工作进行起来了
林春生先生申请发给代为标售土地及建物价金案件,经审查无误,公告周知并征询异议。 地籍清理条例第14条第3、4项、第15条第2、3项及地籍清理条例施行细则第11条。 一、土地及建物标示:云林县莿桐乡麻园段2323地号等3笔及西螺镇西螺段、二仑乡番社段431地号等计6笔(详如附表)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各省辖市科学技术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科〔2009〕101号)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地税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200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ZK6122H系列112米一层半新型客车研发”等25家企业申报的47项研发项目通过鉴定,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及豫科〔2009〕101号规定的研究开发项目条件,请按要求做好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工作。 附件:2009年通过鉴定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名单(25家,47项)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有哪些修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一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将第28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____%”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__”,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三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增加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供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