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
本文摘要:过去的一周,最让人揪心的就是“东方之星”游轮浮江事故。人们在为遇难者祈福的同时,也将旅游安全性问题出台了新的高度。天灾固然不能排斥,人为的疏失则不能饶恕
作为一家专业生产办案区墙面软包的厂家,集团所生产的"防撞软包"客户一致好评、服务无数次公检法办案区、审讯室、询问室、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看守所等场所。 一间审讯室10平方米左右,分为审问区和被讯问区,两个区域相对而设,审问区是检察官的位置,略高于被讯问区的区域。在被询问区有一张木质的椅子,供嫌疑人坐着接受讯问,一面墙上挂着一个显示屏,显示屏上显示着实时的气温、湿度和时间
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郭文思减刑案”调查结果。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其它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三类举报: 一是反映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如果您想了解六大纪律的详细内容,请点击链接查看去年我们发布的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有哪些? 二是反映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点击链接了解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和六类监察对象有哪些? 三是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 以上就是您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的事项。用一句话概括——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都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经济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给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统称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时我也脸红心跳了好几天,但一想到发行费提成是影视行业的‘行规’,就觉得也是天经地义。”就这样,靠着手中“点笔成金”的审批权力,倪政伟全然将公司当成了私人保险箱,腐化蜕变猛然加速。2013年5月,为了付清购买某公寓的100万元首付,倪政伟故技重施,以电视剧项目制作费名义,套取侵吞公款60万元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原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17日下午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冯志明成为呼格案启动追责后,第一个被调查的责任人。 1996年,内蒙古“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案)报案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案发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列席人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芳、市法院院长王德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姜玉柱,各乡镇人大主席。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树民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河南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日,省综治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举办法治讲座。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基层群众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10月30日上午,学校党委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赴重庆市长寿区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在基地讲解员的带领下,干部们有序参观了“学之路”“公之情”“心之惑”“身之狱”“梦之境”“悔之省”等多个展厅,依次观看了《清澈之眼》《希冀之眼》和《苍穹之眼》三部微影片及一系列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