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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文件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在扬州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面临罚款。为了解群众对该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扬州调查队于7月下旬利用“问卷星”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对202名电动车驾乘人员开展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扬州居民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政策知晓度高、支持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