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文件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在扬州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面临罚款。为了解群众对该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扬州调查队于7月下旬利用“问卷星”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对202名电动车驾乘人员开展了随机调查。结果显示,扬州居民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政策知晓度高、支持率高。
一是超九成受访者知晓相关政策。189名受访者表示知晓该政策,政策知晓度达93.6%。从了解政策的途径来看(多选题),听身边人说的有100人,占52.9%;看电视的87人,占46%;听马路上宣传的69人,占36.5%;看报纸的63人,占33.3%;收听广播的47人,占24.9%;社区或物业通知的28人,占14.8%;其他途径的45人,占23.8%。
二是超八成受访者支持政策落地。202名电动车驾乘人员中,有163名受访者表示支持“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政策,认为佩戴安全头盔有利于提升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占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