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上海实验中学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以下简称服务标识)管理和使用,维护服务标识良好声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服务标识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的公告》(2021年第116号)中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
为深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根据财政部等《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管理办法》,以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深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根据财政部等《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3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制度。为规范活动券管理,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意见征集反馈:《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邮件85件,经梳理汇总,对其中有效意见建议整理归纳为11条,在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采纳了2条建议: (一)第十一条中,“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含山东开放大学)在全省设置校外教学点总数不超过25个,其中学校所在设区市不超过5个、其他同一设区市不超过2个”修改为“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开放大学在全省设置校外教学点总数不超过25个,其中学校所在设区市不超过5个、其他同一设区市不超过3个”。 (二)第十一条中“同一设点单位(具有学历资质学校),其合作高校原则上不超过4所;其他设点单位,其合作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所”修改为“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设点单位合作高校不超过4所;其他设点单位合作高校不超过3所”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业者为维护其所保有个人资料之正确性,应采取下列方式为之: 一、检视个人资料于搜集、处理或利用过程,是否正确。 二、当发现个人资料不正确时,应适时更正或补充;若该不正确可归责于业者者,应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对象。 三、个人资料正确性有争议者,应依本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处理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现就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本机构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进行核定。核定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