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及《临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临政函〔2012〕139号)要求,本单位制定了《临安区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本系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在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方面的监督保障功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临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安阳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6月6日至6月26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0条,采纳9条。采纳情况如下: 采纳的意见主要涉及规章题目,以及《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已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其余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理由主要有五方面,一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建议仅宣称“三品一械”产品名称的广告无需审查;二是不符合从严管理“三品一械”广告的立法原则,如建议适当放宽“三品一械”广告内容及禁止情形的标准;三是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规定具体标准,如建议“三品一械”广告内容无实质性修改的,可以不重新申请广告审查即可发布;四是涉及个别条款的特定情形问题,可以在配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如建议明确保健食品延续注册期间,原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继续有效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申请保健食品广告;五是不属于本规章的调整范围,如建议增加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按照本规章规定对“三品一械”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有关条款
2006年9月15日原告李某平与XX客运公司签订了驾驶员聘用协议期限自2006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14日。关于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该协议第十四条约定为“工资待遇3100(含五金)包括加班费工作时间按本公司规定”。合同到期后,李某平先后提请仲裁和诉讼,确认李某平与XX客运公司之间的驾驶员聘用协议的第十四条的效力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安置到________ ,房屋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 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 平方米
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活动的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咨询费的管理,根据《预算法》以及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等国家有关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88体育官网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7日发布《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数据订正制度”、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数据比对校核与补报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逝者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全市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准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门成立涉疫大数据与流行病学调查组,组织市卫健、疾控、公安、民政、司法、统计等部门,线上对武汉市疫情防控大数据信息系统、市殡葬信息系统、市医政医管新冠肺炎信息系统、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系统中的病例进行线上比对、去重、补全,线下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对所有涉疫地点数据进行全采集,包括发热门诊、医院、方舱、隔离点、涉疫社区,以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管辖的监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对所有病例个人信息全采集,通过医疗机构、街道社区、基层派出所、患者所在单位及家属,逐人排查核对,截至4月16日24时,确诊病例核增325例,累计确诊病例数订正为50333例;确诊病例的死亡病例核增1290例,累计确诊病例的死亡数订正为3869例。 出现以上数据差异的原因:一是疫情早期病人激增,导致医疗资源挤兑,收治能力严重不足,有些患者没有入院治疗,在家中病亡。二是在救治高峰期,医院超负荷运转,医务人员忙于救治,客观上存在迟报、漏报和误报现象
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1月26日,该局接到消费者对平江县加义镇某大药房的价格违法行为投诉,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负责人欧阳某某销售的9600国标过滤式防尘口罩,未实行明码标价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