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条 为加强对建筑业AA*信用企业的动态管理,提高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建筑行业信用建设的示范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 购买考试用书 和《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AA*信用企业,是指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AA*信用评价、在评价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建筑业AA*信用企业的动态管理
各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处室、省直机构: 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目前全省范围内正在开展“招聘网站严重违规失信”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自即日起,对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底,凡是有开展此项业务的,请机构在对外公开招聘的网站明显位置公布《招聘网站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将于近期组织抽查,一旦发现对未按要求公布《招聘网站诚信承诺书》、存在招聘网站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自律管理,本网站公开承诺: 第一条 严格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小编费、诉讼费等)
第一条 鉴于目前难以申请到刊号,暂以由王力、魏建功等先生创立、已有 四十三年出版历史、已出版二十五辑的《语言学论从》作为中心的学术刊物。刊物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一年二辑。 第二条 《语言学论丛》的办刊宗旨是:提倡汉语研究与普通语言学理论的探索相结合,汉语的本体研究与汉语应用研究相结合,现代汉语研究与汉语历时发展规律研究相结合,汉语标准语研究与汉语方言研究相结合,以此来推进21世纪汉语语言学的发展,使汉语语言学在国际学术界具有更大的影响和更高的地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现今社会中经常发生,引发纠纷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未履行到位,有的是因为出租人的权利义务未履行到位,也有的是因为合同本身存在的瑕疵而引发的纠纷。无论是因为什么,最终结果都是导致纠纷的产生,而纠纷的解决则需要我们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本文将通过案例,讲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详情请看下文分解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宏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的所有学生。 1、名额:在有录取的贫困县中,到校报到的学生其入学成绩中语数英成绩总分排所在省第一名者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制定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及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下面两种情形需要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食品发〔2013〕18号)要求,强调以下两点: (一)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如实提交必要的依据和验证材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民族事务管理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国家民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依法、便民的原则
一、受雇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以外之自然人雇主,从事下列工作之人员: (一)在雇主家庭提供家事服务之家庭帮佣工作。 (二)在雇主家庭提供身心障碍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顾之家庭看护工作。 (三)在宅或到宅提供儿童托育服务之居家式托育服务工作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