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 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查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及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条 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 (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促进我区矿业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遵循本办法
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原告雷某于2008年到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工作,居住在厂区内的职工宿舍。 2012年12月17日18时27分打卡下班后,雷某到公司对面一饭店吃饭。后返回职工宿舍途中,于19时30分被钟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受伤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鼓励我国健美操裁判员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裁判技术水平,根据《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国际级健美操裁判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女性年龄在四十岁以下。 (二)具有四年以上国家级裁判员的工作资历,并至少担任过二次国际比赛的裁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由大到小(由新到旧) 由小到大(由旧到新) 附表一至五数据库说明: 一、本部依政府资讯公开法第六条及“劳动部公布职业安全卫生优良案件作业要点”规定,建置公开数据库及网页,并由本部及劳动检查机构上传数据库内容供民众查询。 二、 依“劳动部公布职业安全卫生优良案件作业要点”规定,本部及劳动检查机构得随时更新、维护及移除相关内容。 三、 本部为确保数据库正常运作,如修改设定及内容,造成使用者之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
因甲方项目施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约定(是/否)支付预付款,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约定(是/否)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先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以后每个月付_______%,直到付完为止。 3、甲方提取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_______月,质保期满_______月内,扣除乙方机械设备质量问题赔偿金后支付
(本规范于2013年10月31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语言服务业大会上正式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语言服务市场,促进语言服务行业道德规范建设,建立语言服务行业诚信体系,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语言服务行业包括提供翻译服务、本地化服务、语言培训与咨询服务和相关辅助工具开发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执行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