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的使用和管理,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第一条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规范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认证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是指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采集抵扣联的明文和密文信息形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或磁盘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的一种专用发票认证方式
为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防止流失,2022年5月16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通知》增加了涉及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会员管理,保障会员的正当权利,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会员的登记和发证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办理。 第三条 申请成为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条件: 凡符合《济南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正当行使会员权利,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并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下设机构以及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个人,均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为保障执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权行使的监督,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规范,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案件执行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或者向执行当事人告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法院内部监督执行工作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四)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情况
第二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属学习学术类奖学金,颁发给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三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第五条 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除满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二)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名列前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令129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2010〕26号)等有关规定及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现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参加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其执业资格证明书标明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项目负责人所注册企业名称应与对应的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二、资格预审项目自确定正式投标人之日起或资格后审项目自开标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更换,不得报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
《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一条.本办法依中华民国咨商心理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以下简称全联会)组织章程第十七条第二款:“各会员公会之会员代表选派或选举办法,应由该会员公会之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决议通过,报请其主管机关核备,并陈送本会”订定之。 第二条.台北市咨商心理公会(以下简称本会)依据全联会组织章程,选举本会会员担任全联会会员代表,并同时选出候补会员代表。候补会员代表总数为会员代表总数之半数
黎平县关于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办法(试行)(黎党发〔2011〕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投资者在我县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固定资产投资(指投产前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下同)在2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生产性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商贸、旅游等新建三产项目(房地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下同); (三)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开发项目。 1、投资强度在30万元/亩以上的项目所需生产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