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那么公司是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股东承担的义务是什么呢?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东需把货币出资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把其他出资转到公司名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具体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如下: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 下列产品不得发布广告: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医疗机构研制的在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一)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 (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三)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 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促进“三服务”工作全面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工作有人抓,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活动,年终有总结,及时报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信息,认真完成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
棚户区改造公共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复制链接] 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棚户区改造内的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是否也免征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规定供参考: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第五条规定,关于居民小区内绿化、道路用地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居民小区竣工后,其小区内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绿化和修建公共道路的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北京考试报讯《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自8月22日至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引起广泛关注。教育部在对这些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规定进行了修改,并二次征求意见。记者对比发现,第一次征求意见时,大家争议最多的“不留作业”问题改为“减少作业”
为进一步强化区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依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洁、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四)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情况; (五)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了解掌握的其他情况。 (一)述职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述职计划,并承办具体工作
2011年,是出台法律、法规比较多的一年,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根据目前社会存在的问题,中国人大代表大会、国务院、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法律如《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等,这些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老百姓的生活、诉讼及律师进行相关法律服务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的莫过于2011年8月9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各学术界、各大媒体都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宣传。下面,我们就对这部对老百姓生活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司法解释进行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