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动物研究所细胞异质性与命运决定机制研究组现因科研工作需要,拟招聘助理研究员1名。 (一)独立完成科研课题,以细胞系和小鼠模型,研究细胞异质性与命运调控机制; (二)协助研究组长进行研究生的指导及常规科研材料的撰写。 (三) 完成课题组长交代的其它科研任务
[职业经历] 撕毁后拼接的借条是否有效? 2017年初,李某将3万元出借给王某。2018年底,李某找到王某要求还钱,王某提出要看借条原件。于是李某拿给王某看,王某接过后将借条撕毁,拒不归还借款
关于特别休假 究竟是以一小时 半天或一日计. 台北所: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四段311号3楼之4;桃园所:桃园市桃园区县府路116号5楼之1 A: 劳动基准法第38条规定“劳工在同一雇主或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每年应依左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一 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二 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三 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为依法惩处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条 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为深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根据财政部等《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管理办法》,以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深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根据财政部等《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众创空间建设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8〕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3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券制度。为规范活动券管理,制定本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社区便民行政超市规划设计要求》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方便社区居民使用相关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和《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市行政辖区内新建居住项目,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均应按照本要求集中配置社区便民行政超市,有条件的应独立占地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等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予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残疾人限额减征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元;孤老人员、烈属限额减征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0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