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辽委办发〔2018〕12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近的,有下列情形的,登记机关不予批准: 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 因前两项所列原因以外的原因注销企业未满1年的。 (二)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但投资关系除外; 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 8条 (不反映特征的企业名称; 与其他名称变更未满1年的企业原名称相同;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2013年11月27日,唐某在谭某处借款100万元,唐某和重庆某投资企业共同出具了借条。2014年11月19日,唐某因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5月,谭某以唐某和重庆某投资企业未按约归还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
一个企业家对社会的贡献不能光用财富来衡量,对外,看他是否为社会创造了一种别人无法取代的价值,对内,视其是否塑造了一种善的文化。 第一条:我们的宗旨是成为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精品供应商。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为员工提供实现价值的平台,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机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交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美国和日本两国高级官员表示,双方同意将某些网络袭击包含在日美安全条约中有关美国保卫日本义务的条款中。 美国和日本外长和防长星期五(4月19日)在华盛顿举行安保磋商会议(2+2会议)并在会后召开联合记者会。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在记者会上说:“美国和日本确认,国际法适用于网络空间,根据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网络袭击在某些情况下构成武力攻击
(2000年4月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 2000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第三条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作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
第一条 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建立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增强自我控制和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控制,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控、评价和指导,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建立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增强自我控制和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控制,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控、评价和指导,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