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及耗材是指学院办公室购买提供给学院各办公室使用的办公耗材,包括硒鼓、打印纸、办公室备用键盘、鼠标、办公电话机、办公用电池、办公室清洁墩布抹布、一次性纸杯等。 第三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工作,统一采购,统一分配,并做好登记纪录及存档管理
hth华体会最新网站_普通话证书有效期是几年?普通话证书丢了怎么办? 本文摘要:在大学期间,很多人都会去考上一个普通话证书,那么普通话证书的有效期是几年大家是都有理解过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下普通话证书有效期是几年?普通话证书扔了怎么办的科学知识内容,青睐读者。普通话等级证书是长期有效的。普通话证没具体的有效期及容许条件:2003年6月15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其(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没有效期的规定
此次申报分为引领型标杆孵化器和成长型标杆孵化器两类,两类标杆孵化器均需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的基本条件。引领型标杆孵化器需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第五条中的任意五项,成长型标杆孵化器需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的任意三项。对2021年度认定的标杆孵化器,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行复核
第一条开放实验具体形式分为自选实验项目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等,采取学生为主、教师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第二条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开放情况的记录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如果您的网站未履行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公布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您的站点已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为避免您的您的网站关停导致巨大损失,请尽快登录虚拟主机管理中心为您的网站备案。 如果您的站点过期,请联系您我们进行续费; 3、站点因空间、流量等资源超标或放置违法违规内容,被管理员停止; 如果您由于站点空间或流量超标,请登陆会员中心:主机业务-空间管理及续费-管理-流量明细,查看具体的流量情况,然后与客服联系解决办法。
第一条 遵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诚信自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交通强国,推进品质工程,提升安全等级,保持创新活力,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 第三条 本公约旨在树立诚信理念,信守承诺,自觉自律,共同维护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保障**人合法权益,维护**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条例》《**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请求,依法应当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人,指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