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投保单位或雇主未依第十二条规定,为所属劳工办理投保、退保手续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 符合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之劳工,投保单位应于本法施行之当日或劳工到职、入会、到训之当日,列表通知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但依第六条第三项第三款公告之人员,投保单位应于该公告指定日期为其办理投保手续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周边商户告诉新京报记者,今日2时左右,他被一声爆响惊醒,“当时还以为是汽车轮胎爆了,早上才知道是爆炸。”这名商户说,因其商铺距离事发企业有50米左右的距离,没有受到损失,今天仍正常营业。 现场视频显示,夜色中,大量粉尘弥漫在空气中,一处商铺的卷帘门开始晃动,并向外凸出变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解困助学工作,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助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校助学金的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月 200 元,按参评学生总数的 10%评定;二等助学金,每生每月 40 元,按参评学生总数的 90%评定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9571569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4624491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正“台北市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 (一)修正条文第二条、第四条部分,因劳工局更名为劳动局,且参酌类此规定之主管机关及管理机关之规定,爰配合修正将主管机关明定为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而管理机关为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 (二)有关义务机关(构)通报进用身心障碍者之配合事项及公告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之规定,因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及行政程序法均有所规范,故删除现行条文第七条及第八条第一项。再者,未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定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之名册资料,本属公开资讯,身心障碍就业服务或社会福利相关机构、团体、学校与医疗单位,本即可自行使用,自无需再为特别规定,爰删除现行条文第八条第二项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法律知识问答侵权责任法篇一 1、侵权责任法所称的民事权益指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之规定,侵权责任法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1、侵权责任法所称的民事权益指什么? 2、侵权人的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是否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之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人的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时怎么承担侵权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之规定,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4、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