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依本法第八条、第九条及第五十四条所定告知之方式,得以言词、书面、电话、简讯、电子邮件、传真、电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当事人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为之。 公务机关或非公务机关依第十五条或第十九条规定向当事人搜集个人资料时,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下列事项: 四、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五、当事人依第三条规定得行使之权利及方式
大家好布艺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丹阳有公租房申请吗,丹东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二)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 (三)家庭度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四)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问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无住房的。 (六)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答住房的;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申报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提升我院教科研水平,学院经过认真调研,修订、完善了《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配套办法》(修订稿)。经2016年6月22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7月1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配套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级纵向科研项目,提高项目成果质量,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营造积极创新、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促进校内举办各类国内外自然科学学术会议的规范化,提升学术会议的水平和效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自然科学学术会议是指由学校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相关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杨钟健学术讲座”和“创新论坛”,以及由西北大学及各院、系、所、部、中心等单位名义主办或承办的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一般学术会议。 第三条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术会议的院、系、所、部、中心等单位是学术会议的直接责任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奖励和补贴办法》业经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全市围绕“创业大连·梦响滨城”主题开展创业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积极鼓励我市创业创新支撑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汇聚各方资源,组织开展包括创业沙龙、创业论坛、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等各种形式的系列创业活动,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财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工程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项目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及备案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宗教团体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