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0月9日农业部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72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本厅岗位责任体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厅机关主要业务工作岗位建立A、B角工作制度。 第二条 厅机关各处室(局)应根据工作职责和内部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A、B角承办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A、B角承办人名单报厅办公室备案,承办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备
哪些人可以注册商标?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一直都是以公司为主体的比较多,大家可能不太了除了公司我们还可以以哪些名义来注册商标?没有公司的话可以用个人名义用来注册商标吗?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内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且必须 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年教育部发布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查,请问检查是从哪一届毕业生开端查起?公文中“上一学年度”是指哪一学年度?(留言时刻:2021-1-9) 答复:依照《深化新时代教育点评变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系机制变革的定见》要求为加强和改善教育督导评价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规划)抽检作业,确保本科人才培养根本质量,教育部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规划)抽检方法(试行)》(教督〔2020〕5号),以下简称《方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方法》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则,教育部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担任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详细施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目标为上一学年度颁发学士学位的论文
本文摘要:华为数据中心落户贵州 任正非:爱吃的过于多 员工来了想回头) 8月2日,华为七星湖数据存储中心在贵安新区动工。华为创始人、总裁任正非参加动工仪式,为自己的家乡转行了宣传,说道爱吃的过于多,员工来了想回头。任正非回应,数据中心选在贵州有四点原因:一、好;二、空气冻,用风冷风扇能省电;三、没地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