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国务院决定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二、第七条修改为:“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资讯。” 三、第九条、第十条合并,作为第九条,修改为:“中国境内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和自营或者代理客户进行对外证券、期货、期权等交易的交易商,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对外交易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情况
关于商标注册,时常听到注册的人抱怨,商标注册太慢了,效率太低了。其实对于商标局来说,每天要审核那么多商标,工作量太大,而且大部分都是人工在审核,不像机器一样可以无间断运作,所以在注册商标速度上来说,确实不可能快的了多少。但是,如果我们在提交注册商标前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那么我们拿到商标证的时间会快很多了,不会存在因近似被驳回继续提交等步骤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54号)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已经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监督,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指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作出的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决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解释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解释工作,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解释工作,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标准解释(以下简称标准解释)是指具有标准解释权的部门(单位)按照解释权限和工作程序,对标准规定的依据、涵义以及适用条件等所作的书面说明
第一条 为了奖励对全国食品、农产品生产资料流通领域以及冷链物流中的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科技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冷链物流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立中关村绿色冷链物流产业联盟科学技术奖,并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报备,其名称为:中关村绿色冷链物流产业联盟科学技术奖。该奖属社会力量设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已与我国当前的人口发展形势、生育政策等不相适应,建议尽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作出以下修改: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同时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说起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还是有不少规定的。 早在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就曾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应为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