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
第532条:“债权人就金钱请求以外之请求,欲保全强制执行者
第532条:“债权人就金钱请求以外之请求,欲保全强制执行者,得声请假处分。假处分,非因请求标的之现状变更,有日后不能强制执行,或甚难执行之虞者,不得为之。” 第533条准用第526条:“请求及假处分之原因,应释明之
10月10日凌晨发生于国道3号斜张桥路段造成7死、多人轻重伤
10月10日凌晨发生于国道3号斜张桥路段造成7死、多人轻重伤的重大车祸案,被害人保护协会高雄分会在第一时间随即动员保护志工分批前往义大医院与高雄荣民总医院展开访视关怀,并由分会刘明泰主任委员致赠慰问金予案家、安抚家属情绪;由于目前仍有数人在加护病房中与死神搏斗,家属除了担忧亲人的状况外,对于法律程序部分也是相当茫然不知所措。因此,被害人保护协会高雄分会特别商请分会陈丽珍律师亲自前往义大医院作“斜张桥重大车祸被害人权益座谈会”,期盼家属在人生地不熟的高雄地区,仍然能有专人的服务,免除对法律程序陌生的焦虑;并加强各项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座谈过程中,被害者因伤势不等、住居所也非都在同一地方,对于法律所规定之管辖权、假扣押、附带民事赔偿等相关细节都询问得相当仔细,对于保护协会能满足被害家属立即的需求都相当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