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业
10月22日,头头app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汇业(兰州)事务所郭律师作《民法典》解读,头头app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讲座。 整个讲座,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条内容,从民法典的制定过程、重大意义、组成部分、生效时间、相关法律存废问题以及民法典中的一系列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请转知贵所所属营利事业单位自行检视107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资料,倘有附表所列常见错误态样之情事,致短漏报营利事业所得税者,请尽速按正确资料向所辖稽征机关办理更正申报,并自动补缴应纳税额及加计利息,请查照。 一、为避免营利事业不谙所得税法规定,致未依规定报缴税额,本局已汇整营利事业申报所得税常见错误汇整表,提供营利事业重新检视申报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营利事业倘于稽征机关调查前已主动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所漏税款,且就补缴之应纳税额,依原应缴纳税款期间届满之邮政储金汇业局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计利息者,凡属未经检举及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之案件,可适用税捐稽征法第48条之1规定,免予处罚
汇业刑事部门在全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拥有多位全国知名的刑事律师、刑法学界资深学者及曾在公安、检察、法院、监管等实务系统任职多年的前司法人员,并常年与相关司法机关保持着密切的交流沟通。同时,我们亦提供该领域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汇业刑事团队以其专业精神、勤勉态度赢得了业界的尊重
依第五条之一规定应课征赠与税之权利,其价值之计算,依左列规定估定之: 一、享有全部信托利益之权利者,该信托利益为金钱时,以信托金额为准;信托利益为金钱以外之财产时,以赠与时信托财产之时价为准。 二、享有孳息以外信托利益之权利者,该信托利益为金钱时,以信托金额按赠与时起至受益时止之期间,依赠与时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复利折算现值计算之;信托利益为金钱以外之财产时,以赠与时信托财产之时价,按赠与时起至受益时止之期间,依赠与时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复利折算现值计算之。 三、享有孳息部分信托利益之权利者,以信托金额或赠与时信托财产之时价,减除依前款规定所计算之价值后之余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