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
我当选为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深感责任重大。2021年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同志在百忙之中会见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并作重要讲话,使我们深受感动,备受鼓舞,成为激励我们前进的巨大动力和极大鞭策。 法学会公益基金会在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服务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空间广阔、大有可为
11月13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应邀到广东省惠州市作“关于案内案外的考量”主题讲座。 朱苏力教授结合彭宇案、药家鑫案、许霆案等热点案件,深刻剖析了当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如何对一个案件进行案内案外的考量,如何以完整的法律思维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并对疑难问题提出前沿思考,给大家展示了独特的法律观念、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 朱苏力教授指出,在适用法律困难的案件中,法官往往会面临艰难的抉择,有时候会做出不合理的判决,适用某个法条的结果甚至会有悖常理
张亮,卫生健康政策研究首席专家,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原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事业管理学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高等学校卫生管理专业规划教材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侯水平,卫生健康法制研究首席专家,研究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四川省卫生计生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及学术委员会主任。 郑小华,卫生健康经济研究首席专家,教授,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院长,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医院信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荣誉:广西监察委特邀监察员/南宁市仲裁委仲裁员/崇州市仲裁委仲裁员/广西法学会理事/广西行政法学会秘书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成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许崇德宪法学发展基金第三届学术有奖征文二等奖。/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优秀班主任(2012.04)/广西大学优秀班主任(2008,2010,2015)/广西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教师(2011.5)/广西大学本科教学评估先进个人(2017)/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十佳导师”(2016)/所任072班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先进班集体(2010.5)以及广西大学优秀班集体。
内容提要:6月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民法典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高校的法学专家齐聚一堂,就民法典中关于生态保护的理念与实践展开交流讨论。 天津北方网讯:6月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民法典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研讨会
郑州大学五附院肾病内科成立于1982年,位于1号病房楼12楼,开放病床45张,是集临床、教学、保健及科研为一体的专业科室,由住院部、门诊部及血液净化中心组成。肾病内科拥有一支年富力强、医德高尚、团结协作、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专业医疗团队。现有工作人员54人,其中医师14名,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包括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3名,住院医师5人,护理人员37人,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8人、护师15人、护士13人
马跃进,男,1958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二级教授(法学),现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1996年获山西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08年获全国供销合作系统优秀教师,2009年获山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 围绕企业法研究方向,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研究》等著作、教材6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项,其它省部级项目5项;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山西省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培养博、硕士151人;任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共山西省委联系高级专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委、山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太原仲裁委员会委员、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9年12月1日上午9时,2019年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及换届大会于中山市司法局会议厅举行。此次会议围绕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新一届理事会换届情况、年度优秀论文评选与颁奖等内容展开。我校法律系主任陈瑞林副教授、田志荣老师及2019级法律硕士黄盛强代表汕头大学出席该会议
蒋伟龙,湖南益阳人,汉族,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米乐app高级访问学者,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律师。 长期从事合同法、公司法、行政法实务与研究工作。截至目前,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及部级课题各2项、省级课题5项
为在全市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半边天”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全市女性合法权益,为广大女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普法宣传,3月7日下午,按照自治区法学会和呼伦贝尔市法学会关于“积极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部署安排,牙克石市法学会联合市妇联、红旗街道在市中央街广场集中开展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普法宣传活动。牙克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牙克石市法学会副会长吕俊岭及市妇联、街道办事处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横幅、树立宣传展板、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单(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讲解了《民法典》涉及妇女权利、权益的相关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