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
为了实现公平与正义、提升民众对于司法制度的信赖,司法院近年来正大刀阔斧进行多项司法改革,其中最重要者为“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 “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旨在引进民间观点、建立公平客观的审判环境,让法院判决更贴近人民的法律情感。然而,仅管政策立意良善,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为了与民众直接面对面解说法案,更让司法改革的触角广伸
台北市早期都市计划系以60万人口为规划基准,因人口急遽增加、工商蓬勃发展及市民生活水准提高,机动车辆急速成长致衍生不同的交通运输需求,本府乃于民国62年5月成立交通局,原本府建设局交通科与台北市观光事业管理处、公共汽车管理处、监理所、汽车驾驶训练中心改隶交通局;俟于民国63年3月裁撤;惟因当时交通运输业务分散于建设局、警察局及工务局等单位,缺乏专责机构统筹规划与执行,本府乃报奉行政院核定自民国77年3月1日正式成立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初始目标为整合台北市交通运输规划、统一事权提升交通管理效率及督导观光、交通执法业务等,以提供市民安全、可靠、高品质及高效率的交通运输服务;局内设五科、三室〈人事、会计、统计〉及交通控制中心,所属机关除纳编原属建设局之台北市公共汽车管理处、台北市监理处、台北市汽车驾驶训练中心及台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外,新设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与台北市停车管理两处,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兼受本局指挥督考。 民国81年4月25日修正编制为六科五室,新增第六科管理大众捷运运输业、秘书室及政风室,同年10月交通控制中心移拨至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处;86年局内编制由六科五室调整为五科六室,原第一科改为运输规划室
有关法官法于101年7月6日施行后,至103年1月13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4条第1款修正条文公布施行前,原列简任第12职等以上法官及检察官应向所属机关之政风机构申报财产 1.按法官法于100年7月6日公布,自公布后一年施行。法官法施行后,依该法规定既取消官等及职等,届时即无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下称本法)第4条所称职务列简任第12职等以上之法官、检察官,则本法修正前,法官、检察官应均依本法第4条第2款规定,向其所属机关之政风机构办理财产申报事宜。又法官法施行前,法官及检察官须向监察院办理财产申报,且申报期间跨越法官法施行日者,如尚未办理申报,则于法官法施行后应向所属机关之政风机构申报
根据《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规定,现将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纳雍县纪委监委、纳雍县委组织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署本人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楚
转知“司法透明 廉政同行”网络有奖征答活动,欢迎民众踊跃参加。 一、为提高民众对司法的了解,司法院政风处办理“司法透明廉政同行”网络有奖征答活动,透过欣赏影片、游戏闯关及问答小学堂等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社会大众更加了解司法清廉理念。 (五)游戏方式及规则:于有奖征答期间进入活动网站欣赏影片,再以个人 Facebook 账号登入活动网页,任选其一游戏,依照提示进行填答,全数答对者,即获得抽奖机会,并从全数答对者中抽出 100 名
省民宗委、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和我校共同组织开展的《家风好政风清民族兴——云南民族家风文化主题展》活动近日在我校标本馆开展,为持续推进“清廉西林”建设,响应以家风促校风的号召,5月20日,文法学院党委组织学院全体党员参观主题展。 在场同志通过学习***总书记关于家风家教的重要论述,了解到家风家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以及道德规范中的重要作用,明白了家风家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一环。此次观展活动使全体党员同志直观认识到了云南各民族传统优良家风家教,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展现学习效果,展示新时代大学师生的良好风貌
淡泊名利,这是我人生的座右铭。人生一辈子,要实现自己的真正价值,那么就是要追寻自己的人生理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真的要学会去淡泊名利,不要争名夺利。一个人的一生都是非常短暂的,在这样的一个人生中,任何的身外之物,都是虚无缥缈的,这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才能够更好的让我们人生走得更远
为激发普罗大众参与反贪腐的力量,宜兰县政府政风处特培训廉政志工团队以戏剧表演方式重新诠释“动物王国选宰相”廉政理念,经过3个月的辛苦练习后,于107年8月18日起至9月8日至员山乡、礁溪乡、五结乡立图书馆进行巡回表演,剧情内容结合了廉政议题、反贿选议题、品德及生活教育等题材,期使民众及学童能透过戏剧欣赏,由看戏中修心,体认剧中廉洁诚信的美德,提高公众对贪腐根源的认识。 除此之外,活动穿插办理反贪腐宣导及有奖征答活动,配合故事情节,设计浅显易答小问题,随机挑选现场民众回答,赠送小礼物,增进宣导过程中之双向回馈与互动,活络现场气氛,发挥“寓教于乐”效果。
社会劳动行政说明会(第二季) 活动日期:104年4月~ 6月 活动地点: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第二办公室会议室 参加人数:4月份84人、5月份63人、6月份85人 合计232人 活动内容: 我国刑法97年底修法增订社会劳动制度,98年9月开始实施,使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宣告及罚金易服劳役者,可借由社会劳动代替入监服刑,作为替代短期自由刑或罚金刑执行,具有处罚性质的易刑处分,提供无偿劳务服务他人、补偿社会,可以继续维持家庭功能。 本署为使社会劳动制度执行顺利,针对每月开始报到执行社会劳动之新案规定于特定日期至本署第二办公室进行社会劳动行政说明会课程,会中说明执行社会劳动应注意事项以及相关规定,让执行之社会劳动人能符合规定执行社会劳动,并于规定履行期限内执行完毕。 另外行政说明会奉法务部指示及本署政风室要求,于活动中实施生命教育、反贪渎检举管道及反毒宣导,并且也结合桃园市卫生局各区卫生所针对学员进行艾滋防治教育的宣导
为进一步传承光荣传统、弘扬优良家风,教育引导人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传承红色基因,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市人防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悠悠沙澧家风传”主题征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共收到家风故事、家规家训、勤廉家书等作品20余篇,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优秀奖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