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
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事,公司已经完成税务登记证和工商的注销,后来税务机关却查到,企业存在偷税或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有 现实中往往有这样的事,公司已经完成税务登记证和工商的注销,后来税务机关却查到,企业存在偷税或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吗?有人可能会不解,注销税务登记证时,税务机关不是已经进行了检查吗?怎么注销后,又说有问题了呢?企业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违法行为,属于“事实”的范畴,被证据证明了“有”就是“有”,没有被证据证明“有”就是“无”,而与是否检查、检查是否查出来没有关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公司经营过程中收取了虚开的发票,但注销前及办理注销时,都没有被发现。注销后,因为开票方被查到,顺藤摸瓜,查到了该公司
生育保险有哪些变化,2018年度汇算清缴填报内容有什么变化?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的精神,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率的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的优势,解决一些中小企业直接出口的困难,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外贸增长,起草了本《公告》。 (一)明确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作为退税主体的情形。 《公告》明确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 1.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自产货物; 2.生产企业已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3.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4.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
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税收优惠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作为一个会计来说,一些***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的理解透彻,这样可以给企业更好地做好税收筹划的工作,也可以为企业合理的避税。可有些企业的老板还是让会计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偷逃税款,达到给企业少缴税的目的,***常见的有以下3种方法。 一、有些企业把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增加为单位的职工,达到虚列工人工资,虚增费用偷税的目的
注册公司开发票违反注册公司税务局登记注册规定虚开发票严重处罚,为惩戒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 经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取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26.78万元; 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11.3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38.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18.3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科学化管理公司车辆,邮政分公司为车辆配备了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有效堵塞车辆管理漏洞。 一、统一有效调度车辆。任何一辆车的行驶数据都自动向中心汇报,监控中心随时随地掌握每一辆车的状态,如出发地、所经路线、行驶时长、行驶里程、归来时间、停放地点等,根据这些基本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可以对车辆进行有效的指挥调度
个人信息泄露,是当今社会十分严重的一个问题,轻则被各种推销电话轮番骚扰,重则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简直令人防不胜防。 近段时间以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文检室专家发现,要求鉴定工商执照申请书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的委托案件量激增,经了解,案情大同小异,基本都是委托人准备自己注册公司,去到工商局提交申请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名下早就已经注册了一家甚至几家公司,但是委托人压根就不知道有这回事。无奈之下,只能进行笔迹鉴定,证明之前的公司非本人申请注册,请求工商局依法处理
9月4日,备受企业关注的“留抵退税”又有了新动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此次政策有何突破?企业会得到怎样的“红包”?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